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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一、立案: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价格违法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价格违法单位和个人经济责任,决定作为价格违法案件予以立案。

    二、调查(检查):由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对主要事实情节和依据进行查对核实,取得必要的证据材料,并查证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三、审理:执法人员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后, 经所领导审核,按案件处理审批权限报批。

    四、行政处罚:对确有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执行: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六、结案:当事人逾期未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已全部落实的;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并已执行的,应予结案。

    七、归档:结案后应及时将案卷材料装订成册,并归档。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审理→告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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