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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盐业法规的概念
我国的盐业法是指调整盐资源的开发、盐业生产、盐业运销和盐业管理的专门活动,在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个人之间所发生的各种涉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盐业法表现基本形式主要为行政法规,所以一般称为盐业法规。
二、盐业法规体系
(一)第一个层次,三个行政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确立了盐业法制的基本结构体系。
1、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
轻工业部、国家计委《关于食盐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通知》。
3、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
(二)、第二个层次是为实施涉盐行政法规而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1、省人大常委会《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2、省人民政府《辽宁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
(三)第三个层次是为实施法规,规章而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中国盐业总公司制定下发的盐业管理专门文件;
2、省盐务管理局制定下发的盐业管理专门文件;
3、市盐业主管机构制定的盐业管理专门文件。
(四)第四个层次是有关法律规范涉盐专门规定。
1、盐价
2、涉盐税收
3、涉盐专门基金征收
4、盐产品质量
5、盐产品卫生
6、盐产品运输
7、涉盐专门建设
8.盐业生产经营企业登记
9、盐业管理机构
10.涉盐犯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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