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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GB/T5462—2003
工业盐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市盐务管理局(盐业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GB/T5462—2003工业盐国家标准于2003年1月27日发布,2003年7月1日实施(代替GB5462—1992)。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标准,提高工业盐产品质量,现将该标准发给你们,就贯彻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提高对贯彻、实施工业盐标准的认识。
GB/T5462--2003标准,对工业盐的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日晒盐的三级品;明确了精制工业盐指标;增加了硫酸根、钙镁含量指标。贯彻实施该标准,是加强工业盐质量及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规范工业盐生产,提高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对贯彻实施该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执行工业盐标准的紧迫感。全面提升工业盐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二、学习、宣传工业盐质量标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对标准的学习宣传工作,特别是单位领导、技术、业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质量指标,做到应知应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基础工作到位,管理责任到位。
三、贯彻、执行该标准。从7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保证如期实施该标准,在实施工作中,要做到工作方案落实,技术装备落实,保障措施落实。要以贯彻、实施新标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顿。通过贯彻、实施该标准,使我省工业盐生产、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四、工业盐生产、经销企业要定期对工业盐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不经销。省盐检所将按照该标准的要求,不定期对工业盐生产、经销单位的产品进行抽检。
五、各市盐务管理局(盐业管理办公室)在贯彻、实施工业盐标准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省盐检所反映,以便研究解决,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
附:GB/T5462—2003工业盐国家标准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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