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要求贵部解释105号公告的请示》(中盐专营200126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氯化钠、碘化钾、碘酸钙作为饲料级微量元素是常用的饲料添加剂,因此,被列入《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105号公告)。但由于食盐(包括牲畜用盐)是专营产品,饲料企业做为牲畜用盐的消费者应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由于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养殖动物对氯化钠、碘化钾、碘酸钙等需求量和碘、盐的添加比例不同,建议考虑饲料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饲料级碘盐产品标准,并由碘盐定点加工企业,这样既在满足饲料生产需求的同时,也不违反食盐专营的在关规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